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委编办“六点发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机构编制资源作为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统筹使用、深入挖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释放新动能。
一是重视宣传引导,增强“红线”意识。《条例》出台后,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组织集中学习解读,确保区委、区政府领导层面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方向、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区委编办为所有区级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购买发放了《条例》单行本,抓住工作调研、部门座谈等机会分层次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坚决维护《条例》权威性、严肃性。在日常机构编制业务办理,通过区委编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分别对接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对《条例》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在全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观念,有效避免了“条条干预”问题出现,改变了部门、单位将职能职责变化与编制增加划等号的错误观念。
二是注重编制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以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将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综合考量,不单独割裂开来。根据全区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将编制资源重新进行分配,适当缩减职能弱化部门的编制补充到职能增强的部门,对于可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如环卫、绿化等,通过核定编制规模数盘活低效编制资源,将腾出的编制资源向职能加强、任务增加的疾控、招商引资、“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和部门倾斜。将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近五分之一的人员编制“连人带编”调整至发改、工信、商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同时机构规格全部升格为相当于正科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坚持动态调控,建立编制周转池。以事业单位改革为抓手,对规模数之外的事业编制采取“退一收一”的方法作为储备周转资源,实行区委编委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由部门提出合理依据,根据全区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科学调配,彻底打破了编制资源长期固化、部门所有的传统模式,盘活了长期无法发挥使用效益的编制百余名,实现了编制资源的集聚和效能效率的释放,改革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是注重挖潜创新,服务地区发展。依托事业单位改革,对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设置,改变事业单位“小、弱、散”的状态,将腾出的机构限额向民生领域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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