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体系建设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央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制度巩固集成提升上下功夫,构建形成了以《条例》为基石、《区委编委工作规则》等具体制度为支撑、规范化工作办法为操作指南的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制度体系,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障。
一、深耕厚植,聚焦把握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性。根据《条例》明确的原则、要求、程序,与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结合起来,系统梳理、逐项排查、及时完善机构编制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度制定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确保制度、规程上下联动、内外联通、环环紧扣。二是突出规律性。将机构改革期间强化实地调研、合法性评估等行之有效的规律性做法总结提炼,结合其他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先进经验,写入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固化推广。三是强化导向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从制度建设层面找差距、补短板、抓重点,切实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制度不健全、程序不顺畅、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四是注重操作性。逐一研究细化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制度“流程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问题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让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者看得懂、用得通、易操作,助力各项制度有力有序有生命力地推进。
二、架梁立柱,精准建立制度体系
一是在领导体制方面,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加强归口管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详细规定和阐述区委编委、区委编办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议事程序、文件审签,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主动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将归口管理的组织优势、体制优势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效能。二是在职能监管方面,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高效履职。研究拟订《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细化监管的内容、指标、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以监管促履职、促提升,推动各类机关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不清、错位缺位、推诿扯皮问题,研究制定《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的原则、流程、时限及相关要求,构建主办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任务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协商能力,提升部门协商质效。三是在论证审核方面,把好关键程序关口,提升决策水平。围绕《条例》确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相关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定《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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