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委编办“四化法”保障改革后部门履职“蹄疾步稳”
为做好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委编办紧盯重要关节,将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列入重点工作,实行“四化法”进一步厘清改革后部门职责,推动机构职能再优化流程再造,保障改革后部门履职平稳高效,蹄疾步稳。
一、原则先行,职责边界清晰化
县委编办积极开展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评估工作,针对职责边界划分不清晰,机构职能融合不充分等情况,主动多次召开协调会,坚持原则先行,多角度切入梳理“四个依”,做好参谋工作。一是以“法”为依,明确上位法效力问题的前提下,广泛寻找各类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依据;二是以“定”为依,参考历年“三定”沿革方案规定,明确部门职责划分情况;三是以“例”为依,借鉴上级、周边县市类似案例,提取可参考做法作为沿用依据;四是以“事”为依,根据“具体事件具体操作”原则,以项目经费财政安排为依据,因事制宜,分类解决,对其他法律规定不清的职责事项做好划分,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地落实落地。
二、明确主从,牵头单位主动化
为进一步确保部门履职协同高效,县委编办设立三项兜底条款。一是坚持“商办定责”。上级法律法规、“三定”方案等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最有利”原则,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讨论协商,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切入解决。二是坚持“联办联责”。发现违法等的监管职责两家以上部门都可以履行的,根据“各进一步”的原则,要求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违法事项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两家部门都要承担责任。三是坚持“首办问责”。两家职责交叉的部门均有权限发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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