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完善职责争议协调机制 理顺优化职责关系
H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履行职责争议协调职责,金山区委编办探索建立机关首问负责制度,为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实现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注重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为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履职优化协同高效,探索完善职责争议协调机制,区委编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建立机关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各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首问负责要求;对不能确定事项主管部门或者职责存在争议的,由区委编办依据职责明确相关事项主管部门履职办理。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解读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制定背景、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各单位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机关首问负责制度,把握制度有关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制度落地。各单位对照“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等,先后建立内部流转机制,形成工作流程图,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工作记录,督办线索推进落实。区委编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收集问题线索,跟踪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推进问题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协调职责
一是抓住重点部门,拓宽线索来源。区委编办与区信访办、区城市运行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定期交换信息,拓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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