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三维发力”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在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注重落实党管机构编制要求、规范内容流程、统筹协同推进,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做好机构编制“政治报告”。制定《周村区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根本要求。一是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明确全区各部门(单位)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作为机构编制报告责任人,定期向区委编委报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区委编委每年一次向区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二是严肃请示报告纪律。落实党的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镇(街道)的机构编制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会议研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请示报告,确保机构编制报告的政治性。
立足工作实际,规范要素标准,做好机构编制“业务报告”。一是多元开展报告。将机构编制报告分为年度综合报告、年中阶段报告和专项报告,其中专项报告不限时间,是对专门的机构编制事项随时随机报告的灵活安排。二是完善报告内容。制定机构编制报告内容“7+N”要素体系:“7”指执行“三定”规定、机构和人员配备、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和机构履职情况等7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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