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户长制”运用调研报告
乡村振兴是破解我国城乡、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战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2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律保障。同年,国家成立乡村振兴局,部分高等院校成立了乡村振兴研究院。与“三农”息息相关的农业院校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2021年12月成立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同时,多个省份陆续选派干部下沉到基层,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配置资源,以向乡村倾斜为核心引入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川委办〔2021〕24号)文件,四川省选派出590名同志作为第一批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下沉到农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然而,在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也面临着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治理难度大等许多挑战。本文以村社为切入点,以微改革“户长制”为契机,探索新的基层治理模式,将党中央的部署落实到最小的单元,彻底把乡村治理的“毛细血管”延伸到每家每户,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XX县的基本情况
XX县地处四川省西南部,1994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20年11月退出贫困县,2021年8月被评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存在的难题
(一)治理力量不够强
一是村委干部成员老龄化问题。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造成劳动力外溢,年轻党员少,发展后备干部的难度大;村委干部队伍老龄化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创新能力较弱、做事相对保守。二是农村本土人才匮乏。农村缺乏大学生、行业专家等精英人才,村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壮年大多数选择留在城市;村里懂经营、有技术的新型农民占比少。三是选派的驻村干部流动性较大,基层驻村期限为2年,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干部频换导致治理理念、治理改革工作不能连续贯彻落实,衔接中会出现部分改革工作停止,新改革方法萌生、农户不适应等问题。
(二)治理理念相对滞后
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基层治理主体、治理体系等存在思想认识误区,导致群众参与度不强。一是部分基层干部还将自己定位在基层治理管理者的角色中,上级督促管一下,任务汇报管一下,群众困难管一下,缺乏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等上级安排再开展工作的思想严重。二是部分村民自治意识较为淡薄,自治能力较弱,“等、靠、要”思想严重,对于村庄的公共事务不热心,过度依赖乡镇政府。
(三)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一是存在办事留“痕迹”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主义。基层治理工作中有大量的检查和报告,通过上交体量庞大的资料和数据以表示基层工作的进度和成果,这就需要将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用在准备各类数据表、迎检资料中,而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时间缩短了。二是部分地方宣传过度。一些地方基层治理出现一种怪现象——没有宣传等于没有工作。部分基层干部到田间地头是为了搜集宣传素材,这就会让村民对基层干部解决问题的动机产生怀疑,从而不配合治理工作。这一现象违背宣传的初衷,本末倒置。三、“户长制”的起因基层治理存在治理力量不够强、理念相对滞后、存在形式主义等“老大难”问题,其原因在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精细化,基层治理资源转化不完全等方面。“户长制”是在村组架构基础上,将村组化为10~15户推荐一名“户长”,户长通过发挥“人头熟、情况熟、信息灵”等优势,精确掌握分管的各家人员组成及邻里关系,将晦涩难懂的政策转化为村民能明白的“土话”,了解各家各户实际困难,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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